标准号:GB 13954-2009 暂无下载
中文名称: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
英文名称:Warning lamps for police cars,fire engines,ambulances and engineering rescue vehicles
组织类别:汽检中心 正文语种:中文
国家分类:国内标准、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行业分类:灯光标准
发布时间:2009-11-15          实施时间:2010-05-01          作废时间:
被代替标准:
  • GB 13954-2004
  •  
  • 代替关系:
  • 全部代替
  •  
  • 代替标准: 代替关系:
    被采用标准: 采用关系:
    采用标准: 采用关系:
    引用标准: 引用关系:
    修订记录:
    标准摘要:
    本标准规定了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(以下简称标志灯具)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和命名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安装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合格证和包装等。
    本标准适用于在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等车辆上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。
    起草者:
  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院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军华、包勇强、胡新维、马静洁、陈时升、陆海峰。
    简评:
    备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