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号:GB/T 18487.3-2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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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称: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/直流充电机(站) |
英文名称: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 A.C./D.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 |
组织类别:汽检中心 |
正文语种:中文 |
国家分类:国内标准、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|
行业分类:电动车辆标准 |
发布时间:2001-11-12
实施时间:2002-05-01
作废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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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代替标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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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替关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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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替标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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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采用标准: |
IEC61851-2-2-1999
IEC61851-2-3-1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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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效
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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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记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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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摘要: 本标准与GB/T 18487.1结合,给出传导连接到电动车辆的交流/直流充电机(站)(按GB 156-1993,交流电压最大值为660V,直流电压最大值为1000V)的具体要求。 对于交流充电站,本标准不包括不具有充电控制功能的盒式装置,它配有给电动车辆提供能源的插座。 根据GB/T 18487.1规定,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(站)充电模式为模式4。 本标准不包括与维护有关的其它安全要求。 |
起草者: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清华大学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北方交通大学、北京兆维集团、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、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齐国光、刘中仁、孙晓民、周希德、王长青、曲晓红、许长洪等。 |
简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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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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