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号:GB/T 18487.3-2001 暂无下载
中文名称: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/直流充电机(站)
英文名称: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 A.C./D.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
组织类别:汽检中心 正文语种:中文
国家分类:国内标准、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行业分类:电动车辆标准
发布时间:2001-11-12          实施时间:2002-05-01          作废时间:
被代替标准: 代替关系:
代替标准: 代替关系:
被采用标准:
  • IEC61851-2-2-1999
  •  
  • IEC61851-2-3-1999
  • 采用关系:
  • 等效
  •  
  • 等效
  • 采用标准: 采用关系:
    引用标准: 引用关系:
    修订记录:
    标准摘要:
      本标准与GB/T 18487.1结合,给出传导连接到电动车辆的交流/直流充电机(站)(按GB 156-1993,交流电压最大值为660V,直流电压最大值为1000V)的具体要求。
      对于交流充电站,本标准不包括不具有充电控制功能的盒式装置,它配有给电动车辆提供能源的插座。
      根据GB/T 18487.1规定,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(站)充电模式为模式4。
      本标准不包括与维护有关的其它安全要求。
    起草者:
  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清华大学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北方交通大学、北京兆维集团、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、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齐国光、刘中仁、孙晓民、周希德、王长青、曲晓红、许长洪等。
    简评:
    备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