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号:GB/T 18487.2-2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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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称: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/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|
英文名称: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--Electric vehicles requirements for Conductive connection to an A.C/D.C.supply |
组织类别:汽检中心 |
正文语种:中文 |
国家分类:国内标准、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|
行业分类:电动车辆标准 |
发布时间:2001-11-12
实施时间:2002-05-01
作废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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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代替标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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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替关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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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替标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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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替关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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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采用标准: |
IEC 61851-2-1-1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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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关系: |
等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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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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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关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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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记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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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摘要: 本标准连同GB/T 18487.1给出了电动车辆与交流或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。当电动车辆与供电电网连接时,根据GB 156-1993,交流电压最大值为660V,直流电压最大值为1000V。 本标准不涉及Ⅱ类车辆。 本标准不覆盖保养维修方面的所有安全事项。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轨电车、铁路机车、工业卡车和原设计为非道路用的车辆。 |
起草者: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清华大学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北方交通大学、北京兆维集团博西电力转换设备有限公司、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、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孙晓民、齐国光、刘中仁、周希德、王长青、许长洪、曲晓虹。 |
简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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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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