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号:QC/T 823-2009 暂无下载
中文名称:汽车、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
英文名称:Fuel sensor for automobile and motorcycle
组织类别:汽检中心 正文语种:中文
国家分类:国内标准、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行业分类:仪表标准
发布时间:2009-11-17          实施时间:2010-04-01          作废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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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记录:
标准摘要:
本标准规定了汽车、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(以下简称传感器)的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储存、保管。
本标准适用于汽车、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。其他机动车用燃油传感器也可参照执行。
起草者: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合肥邦立电子有限公司、绍兴龙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、绍兴嘉盛仪表有限公司、芜湖东方汽车仪表有限公司、安徽金海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方锡邦、钱晓霞、张路、王炜、单立铭、胡何琦、陈建海。
简评:
备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