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号:QC/T 820-2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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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称:汽车、摩托车仪表用步进电机 |
英文名称:Stepper motor for automobile and motorcycle instrument |
组织类别:汽检中心 |
正文语种:中文 |
国家分类:国内标准、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|
行业分类:仪表标准 |
发布时间:2009-11-17
实施时间:2010-04-01
作废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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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记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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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摘要: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、摩托车仪表用步进电机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储存、保管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、摩托车用各类仪表中驱动指针的步进电机(以下简称步进电机)。其他机动车仪表用步进电机也可参照执行。 |
起草者: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安徽金海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、伟力驱动技术(深圳)有限公司、宁波诚瑞电子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陈建海、钱晓霞、刘旭聪、徐华。 |
简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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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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